[日期:2021-08-13]
文章来源:民盟泸州市委会
作者:民盟泸州市委会

   “感谢纳溪法院的执行法官能够站在我们的角度,切实解决我们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问题,让我们的经济生活能够喘口气,也谢谢申请人的理解!”近日,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两位被执行人王某某等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 彰显真情”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纳溪民盟积极分子董志坪手中,对董志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给予的温情释法、善意明理深表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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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2012年4月18日,被执行人王某某等五人因生产所需向申请人某银行借款5万元,因未能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该银行将其诉至纳溪区人民法院,经纳溪法院依法判决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目前,本息金额为12万余元,该行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接到该案后,董志坪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在实际走访、沟通过程中,董志坪发现被执行人态度积极,主动配合,并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某、聂某某夫妇系纳溪区某村的脱贫户,家里情况不是很好,聂某某体弱多病,系残疾人,两人本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人因患精神方面疾病,已失踪多年,另一被执行人王某也因意外去世,粟某某、孙某某更是年老体弱,家里情况艰难。

   清楚掌握被执行人的现状后,董志坪再次与申请人取得了联系,“作为银行,实现债权价值是你们的迫切诉求,但被执行人的现状确实很特殊,你们退一步,让他们先一次性偿还本金,利息自本金偿还时截止,他们再继续分期履行利息,这对你们双方而言都是最可行的方案!”董志坪耐心解释道。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申请人深刻体会到被执行人的困境,也感念他们困难之下积极配合的态度,同意了先偿还本金,分期偿还利息的和解方案。

   在董志坪的温情调和下,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既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使作为脱贫户的被执行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称赞。

   “执法为民、彰显真情”,鲜红的锦旗背后,凝聚着一份汗水,诠释着一种担当。纳溪民盟全体成员充分发扬民盟优良传统,立足本质岗位,勇担民盟新使命,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