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12]
文章来源:
作者:雷雨声

    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早已高度期待,并全神贯注地收听新闻联播和有关报道。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每一句话都彰显中央领导集体的智慧、自信、执著和决心,令人感到既深刻又温暖。总书记指示要从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的高度来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从总结经验、顺应时代潮流中看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提醒:这次全面深化改革必然会遇到思想观念的障碍、利益固化的藩篱。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总书记便严肃地告诫全党:“我们的国家无论是在体制、制度上,还是在所走的道路和今天所面临前所未有的境遇,都与前苏联有着相似或者相近乃至相同的地方。弄好了,能走出一片艳阳天;弄不好,苏联的昨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如此清醒地认识历史和坦率地评估形势,充分体现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的真诚与智慧,让全党同志鼓足勇气、全国人民充满信心,在三中全会决议引导下,一定能够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找准改革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确保改革取得成功,最终走向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之路。
    关于苏共亡党、苏联解体,尽管党内外还有不同的评说甚至尖锐的争议,但不可否认,前苏联的既得利益群体是旧体制的最多受益者和最大守成者,自然也是旧模式改革最大的阻碍。前苏联的历史为我们推进权力结构改革、建设廉洁政治提供了重要镜鉴。中国有“以史为鉴”的政治智慧和文化传统 ,不能不看到权力过分集中、监督严重缺位的结构,是形成既得利益群体,导致苏共亡党的根本原因。因此,切实推进以权力结构为核心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科学分解、合理配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加快以权力结构改革为核心的民主法制和制度反腐进程,就是我们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苏共亡党的严重教训之一,就是“同体监督”机关不可能对权力在握,无所不能的执行机关进行有效的监督制衡。我们必须按照习总书记一贯倡导“权为民所赋”的原则,建立群众参政议政、推行民主政治和反腐败的机制和平台,落实党员、群众在党和国家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尽快由“同体监督”转向“异体监督”,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当前尤其需要动员并组织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鼓励举报——包括匿名举报,引导实名举报。同时发挥网络反腐败的平台作用,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决议重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求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这便对各民主党派提出了更高的政治责任和更大的活动空间。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制度,已经引起广泛的重视和高度的评价。《环球时报》评论称:“中国强有力的民生建设从根本上改善了13亿人口的生存权利,参政议政权利的发展别开生面,这些被广大发展中国家视为人权的成功样板。这是符合联合国人权公约的,而且切中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共同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统一战线工作都在县级以上单位开展,一提“民主党派”便认为是“上层人士”。在深化改革中,民主党派除继续较高层次的参政议政外,是否也可进一步发挥广泛联系各界群众的优势,在发展基层民主上多做工作,逐步实现“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并不是要在基层发展民主党派组织,而是让民主党派介入基层民主建设工作,并主动代表基层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利”对基层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发挥民主党派的优良传统,对防止和排除基层深化改革的障碍也可能是有效之举。至于如何操作运行,有待顶层周密设计。
    关于动员群众参与反腐败,广泛联系群众的民主党派自应视为义不容辞的应尽之责。但笔者近年的经历却有“谈何容易”之失望感。如一森工企业领导集体决定滥伐林木数万立方米,引起爱国职工愤怒,170人具名举报。但市级有关部门却推托不管,借口之一是县级干部未经市委常委讨论便不能查办。越级举报又批回原单位处理,令人尴尬,形同儿戏。作为举报代笔人,有的民主人士竟劝告“不要和那些人搅在一起!”把依法“参与反腐败”视为坏人坏事,既荒唐又可悲。准备寻求舆论支持,报社总编却说未经市领导同意不能发表。幸喜向已离休多年的市委书记反映,老同志却态度鲜明地表示支持,嘱咐转告签名举报的党员和群众“要相信共产党是坚决反腐败的。”还表示“到北京上访我给他们买两张火车票!”信心未失,坚持举报,几经周折,特别是得到在京工作的好同志帮助,终于惊动朱镕基总理亲笔批示,发生在“天保工程发源地”的特大滥伐案才得以破案法办,堪称“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奇迹——真是不可复制的“奇迹”,连林业公安领导都惊叹这个案子是“通了天的!”。又如青龙山天然林的毁林开垦,群众具名投诉,报纸也采访报道,特别是在打击毁林“亮剑行动”期间又及时具名上门举报。可是基层林业公安竟采取欺骗手段,至今包庇不查。对此城市而言,可能仅是“冰山一角”。照现行体制,所谓“群众参与反腐败”,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口号而已。如何建立鼓励和方便普通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已是刻不容缓的问题,在有些地方更应作为紧急任务提上议事日程。作为民盟普通一员,虽几经挫折,并未丧失信心。特别是学习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之后,深信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政政治方面必有重要举措,因此决心继承民主党派优良传统,继续联系群众,直言揭露问题,尽基层盟员应尽之义务与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关键点上召开的。改革的实际落实情况将决定中国未来社会的面貌和参与21世纪竞争的姿态与能力,每一位中国人都应该是积极的参与者,不能作漫不经心的“看客”,更不能当既得利益群体的守护人和阻碍改革的“钉子户”。(民盟攀枝花市东区支部  雷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