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的关键指标。
实现“双碳”目标是国之大计、民之大事。在住川全国政协委员张力看来,节能和减排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一个在能源消耗前端、一个在排放末端。而节能监察作为贯彻节能法律制度、维护节能管理秩序、推动社会节约能源的有力手段,已成为节能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全国两会期间,张力在接受川观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期,能源消费刚性增长,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任务、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生产生活矛盾十分突出、任务十分艰巨。他分析,节能降耗工作还存在政策把握尺度不一,政策措施不落实、节能审查未批先建、监督检查不得力、激励约束不到位、能力建设不健全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全国节能执法监察体系建设不足。
“同样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减排方面拥有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健全,节能方面则监察执法力量薄弱。”张力表示,机构编制缺项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各地相继研究出台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但节能监察未列入上述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项,将面临无行政执法机构的尴尬境地。“有的地方虽然将节能监察职能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但此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较强,如果没有专业的人员队伍支撑,只是简单地搞‘大杂烩’,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节能监察执法将面临各种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节能监察体系建设,张力建议:结合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国家对节能工作的要求,充分考虑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国家层面自上而下设立节能监察执法机构,在机构编制方面给予统筹考虑保障。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督促指导地方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设立专业机构、队伍,划定职责分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此外,还应出台政策培育和发展第三方专业节能监测公司,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大监察力度。(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