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1-26]
文章来源:宣传处
作者: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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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基于各种原因恢复面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设施的学校为数甚少。”1月22日,省人大代表,民盟四川省委会社法委主任、省直工委副主委,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绅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秀峰告诉记者,今年他带来了一份“关于督促川内学校尽快恢复面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议”。

国务院于2009年颁布生效并于2016年第二次修正的《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武秀峰说,川内大中小学校曾陆续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设施,疫情期间,原本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体育场馆设施封闭。疫情影响逐步淡化后,不少网友提出要开放大学校园体育场馆资源。

武秀峰注意到,2023年2月,四川省教育厅在公开答复网友时表示:“大学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是我们长期推进的一项工作,但近3年来部分学校因疫情防控安全问题暂停了学校场馆面向社会开放的相关工作。我们将逐步推动高校恢复面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设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锻炼需求”。“时至今日,教育厅的网上回复已过去近一年,基于各种原因恢复面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设施的学校为数甚少。”武秀峰说,有的学校在大门口设置人脸识别装置,只允许本校师生进出校园;有的学校在大门口贴出通知“我校体育设施不对社会开放”或者“本校体育设施不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待上级通知”等,“行动或语言表达皆简洁明了,却让法律法规效力止于学校门外”。

武秀峰建议,政府教育部门要加强督促,按照“应开尽开”的原则,加大川内各大中小学校的室外体育场地和室内体育场馆的开放力度,优化便民服务,不断释放单位公共空间,让更多百姓共享共用。同时为学生树立榜样,维护法律法规的效力与尊严,为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