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16]
文章来源:
作者:民盟宜宾市委会

民盟宜宾市委员会

 

一、人员编制及机构设置情况

1952年2月,宜宾市(县级市)民盟组织建立,专职干部2人,盟员12人;1981年盟市委机关编制为4人,盟员33人;1990年盟市委机关编制增加为5人,有盟员127人,盟市委为科级单位;1997年,宜宾撤地设市,盟市委升格为县级单位。盟员已增加到270人(大大多余其他4个党派),机关编制同其他党派一样统一确定为4人,另外配备1名工勤编制,至2013年7月,宜宾民盟共有盟员424人。

改革开放以后至1997年以前,为适应工作需要,宜宾民盟内设机构为“三部一室”,即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和办公室,因盟市委机构组织级别低,未获编制部门认可,但盟市委机关设有驻会副主委和秘书长(副科级领导职务)。1997年,根据宜宾市机构设置“三定方案”(编制、职务、人员),盟市委及其他党派统一向编制部门申报的机构为“两科一室”,即组织宣传科、社会服务科和办公室,人员配备为:行政编制5人(包括专职副县级副主委、秘书长各1 人,各科室科级领导职务各1人),机关事业编制2人。市编委给五个民主党派的批复统一定为:党派机关实行秘书长负责制,行政编制4人,其中,设秘书长1人(副县级),办公室主任1人(科级),其他工作人员2人,驾驶员1 人。一直延续至今。 

二、盟市委机关开展工作情况

机关工作是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保障盟务工作正常运行和服务基层、服务盟员、服务统一战线的重要职责。宜宾民盟机关工作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坚持学习培训制度。盟市委机关坚持每周办公会和学习制度。安排落实近期工作,学习有关理论和民盟上级组织文件;坚持学习党中央和地方党委重要文件,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参加省、市社会主义学院和市委组织部举办的社会化选学培训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根据中共宜宾市委要求,盟市委机关在对盟机关的管理上,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和年终考核制度,以及公务员挂牌上岗制,参照公务员制度对机关干部实施了有效的管理,按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提出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和目标,认真落实。

3、坚持联系基层制度。盟市委建立了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制度,要求机关干部牢固树立为盟员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观念。每个机关干部做到了对所联系基层的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协助基层和盟员解决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受到基层组织和盟员的欢迎。

4、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盟市委机关除完成上级盟组织和统战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外,还积极加强与中共宜宾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盟员所在单位联系沟通,为盟组织和盟员出席“两会”作好大量基础性准备工作;在盟市委开展抗震救灾、烛光行动等面向社会服务的工作中担负起了组织者和服务者的工作,为盟市委履行参政党的职责,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机关办公条件的不断改善,目前,机关基本实现了每人一台电脑,并开通了互联网和地方党政网,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对各种公文的处理以及盟员信息管理和有关统计报表实现了微机管理,极大地提高了机关的工作效率,保证了优质高效完成盟市委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盟市委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和机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

宜宾民盟成立至今,成员从12人增加到400多人,机关的工作任务今非昔比。但是,机关干部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编制部门仅认可一个“办公室”,更是远远不能适应盟务工作的需要。民盟作为一个参政党,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参政议政、信息调研以及社会服务工作是参政党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盟的各级组织对此十分重视,盟市委也根据工作需要,在机关内设了相应科室和负责同志,但并未得到编制部门的认可,这种不符合民盟实际工作特点的机构设置,既不利于民盟机关建设,不利于对接上级组织工作,也制约了机关干部的成长和获得相应待遇。

2、机关干部的管理、培养机制不健全

1997年后,据说,宜宾各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纳入了地方党政干部的统一管理,这有利于干部的成长,具有积极意义,但至今并未建立相应的机制。宜宾民盟成立60年来,机关干部,特别是一般干部更是“进得来,出不去”,直至退休基本不能离开民盟机关。机关干部长期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工作,缺乏必要的培养、锻炼和正常的流动,这样既不利于干部的个人成长,也不利于机关建设的良性发展。

3、按照中共宜宾市委要求,盟市委机关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在年终考核时,除完成相应责任目标外,获省(包括盟市委)、市级奖励作为“加分”条件,而盟省委每年设立的奖项太少,我盟与其他党派相比少了很多“分”,使我们开展的有些工作没有得到认可和体现。

四、对民盟机关建设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 民盟中央和省委应积极发挥在市、县级组织机关建设中的领导、协调、主导作用,主要包括机构建设、干部编制及相应待遇待遇等。

2、规范机构称谓 建议盟省委抓住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从民盟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出发,努力争取统一并完善全省市州民主党派机关内设机构及其相应称谓(如省委称“处”,而市州或称“处”或称“部”或称“科”,称谓比较混乱,很不规范)和人员编制问题。同时加强对各项盟工作培训学习和指导。

3、加强干部交流 建议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将民主党派机关干部作为“党外干部”的组成部分纳入市级党政干部的统一管理之中,积极推进对他们的培养、锻炼和交流工作,从而更好地适应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需要。

4、健全激励机制 建议盟省委根据全年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并设立相应奖项,以利进一步调动市州民盟机关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